您现在的位置:新闻首页>综合资讯
两部门:争取为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社区志愿者适当发放补贴
新华社北京2月18日电(记者孙少龙)记者18日从民政部获悉,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做好社区防控各项工作,进一步关心基层工作人员,争取为参与社区防控工作的专职城乡社区工作者适当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并为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社区志愿者适当发放补贴。
通知要求,各地要推动各类防控力量下沉,防控任务重、社区人手不足的地方,要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社区帮助工作,优化社区防控人力配置,合理安排参与社区防控工作人员轮休。有条件的地方,可为参与社区防控工作的社区工作者、基层医务人员办理专属保险。
同时,要帮助解决社区工作者、基层医务人员家庭实际困难,探索开展社区工作者心理健康评估。加大对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区工作者、基层医务人员表扬力度。做好因社区防控工作牺牲的社区工作者、基层医务人员家属慰问关怀工作。
通知强调,各地要完善社区防控工作统筹协调机制,规范社区防控工作数据收集,坚决杜绝形式主义,最大限度压减不必要的材料报表,让社区工作者、基层医务人员将更多精力投入到做好社区防控工作上。
同时,各地要协调改善社区工作者防护条件,强化社区防控工作物资保障,重点配齐口罩等各类卫生防护器材和防控器具。组织开展面向社区工作者的医疗卫生知识、疫情防控知识简易培训,提高其做好社区防控工作的能力。支持开发适应社区防控工作要求的技术应用,强化各防控环节的信息化支撑,减轻社区工作者工作压力。
- 凡本网注明"来源:江西民生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江西民生网,转载请必须注明中江西民生网,http://www.jiangximinsheng.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