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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交警查获一辆强制报废车辆上路
2月28日上午,铅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铁骑巡逻中队在城区日常巡逻时,查获一辆强制报废车辆,目前,该车辆已被现场拖离并扣留。
2月28日上午11时左右,铅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铁骑巡逻中队正在城区进行日常巡逻,在巡逻至外环路时,发现路边有一辆违停的皮卡。民警正在打算对该车进行违停处罚时,忽然发现该车车窗玻璃上张贴的年检标志有点问题,还是好几年前的。民警立即对该车进行了查询,发现该车最后的年检时间居然还是在2013年,从2014年开始就没有进行年检,属于强制报废车辆。
原来,该车车主早就知晓自己的皮卡属于强制报废车辆,平时也不开上路,疫情期间他以为交警忙着疫情防控工作,没有时间来处理强制报废车辆上路这种“小事情”。谁料这没开上路几天,就被交警逮个正着。目前,该车已被拖移并扣留。
铅山交警温馨提示:疫情期间,尽量减少外出,防止疫情传播和扩散。外出驾驶报废车辆上路行驶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对达到报废标准仍然上道路行驶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并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各项防疫规定,尊重、服从医护、防疫及执勤交警工作,积极配合防疫、安检、管控措施。(朱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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