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新闻首页>综合资讯
三设区市任免一批领导干部
信息日报/信息日报客户端记者李逊报道:记者获悉,近期,萍乡市、赣州市、宜春市任免一批领导干部。具体如下:
萍乡
经萍乡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卢江宜为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梁姿国为市第三人民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张高萍为市中医院院长;
曹俊为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兴华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霞为安源国家森林公园(市生态农业科技示范园、安源旅游景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彭霞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唐建新的市第三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徐驰明的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赣州
经赣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杨蕙宇同志任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宜春
经宜春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易献春同志为市中医院院长,免去其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唐斌同志为宜春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范慧珍同志为市人民医院院长;
廖丽华、杨学龙同志为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曹盛生同志的市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袁伟钢同志的市紧急救援中心主任职务;
高镕同志的市第三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柯松同志的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杨振耀同志的市公安局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刘园平同志的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职务;
易志明同志的市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 凡本网注明"来源:江西民生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江西民生网,转载请必须注明中江西民生网,http://www.jiangximinsheng.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