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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江西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5.3%
(记者陈化先)9月28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今年8月,我省空气环境质量状况和水环境质量状况公布,全省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1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3%;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断面(点位)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94.2%。
我省11个设区市中,抚州市和上饶市PM2.5月均浓度同比持平,吉安市、萍乡市、宜春市和新余市同比上升,其余5个城市下降;全省优良天数比例为99.1%,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11个城市中,鹰潭市和上饶市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下降,吉安市、九江市、宜春市和新余市同比上升,其余5个城市同比持平。
全省主要河流,除大桥河水质为良好,其余河流水质均为优。在主要湖库中,柘林湖、陡水湖、七一水库、洪门水库和共产主义水库水质为优;新妙湖和珠湖水质良好;鄱阳湖、仙女湖和珠湖水质轻度污染,主要污染物均为总磷。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3.2%;全省设区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五河”和东江源头保护区出水断面水质功能区达标率为95.5%;省界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0.9%,市界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2.7%,县界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8.4%,入鄱阳湖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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