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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州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居)民出行管理的补充通告

2021-11-14 15:48江西民生网编辑:aishimin人气:


出行管理的补充通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信州区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村(居)民出行管理的通告》(2021年11月7日发布),现就相关事项补充通告如下:

一、村(居)民出行不仅要出示出行证,而且出行证要填写出行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出行时在小区疫情监测点同时出示身份证,出行证与身份证信息相一致的方可放行。

二、村(居)民在本地有多处居住房的,只能在经常居住地社区领取出行证。

三、村(居)民应就近购买生活必需品,鼓励采用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原则上不得跨镇(街道)流动。小区疫情监测点要记录好出行时间,外出时间控制在2小时之内。超过2小时的,扣除一次出行次数。驾车出行购买生活必需品的,3天出行一次。

四、各监测点值守人员对出行人员进出必须严格执行“四验一戴”的检查制度,通过观察、询问了解掌握其出行的意图,坚决防止小区人员不必要的出行和流动。

五、公安机关要加大上路巡查力度,公安交警要做好重要路口的交通管理,各镇(街道)要立即组织宣传劝导小分队进小区或上路宣传、巡查,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出行的人员必须进行教育、劝返、告诫,不听劝阻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代章)
 
来源: 信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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