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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存贷比上调至20倍
兰春、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范晶报道:近日,记者获悉,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补充措施》(以下简称《补充措施》),以进一步促进上饶市中心城区(包括信州区、广信区、广丰区、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下同)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
据了解,凡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中心城区新建商业用房且在2025年6月30日前缴清税款(包含契税、增值税及个人所得税)的,由受益财政按地方所得部分50%给予补贴,相关税款实行先征后补。同时,对已挂牌出让但尚未建设的商住用地(已享受过有关产业扶持政策的地块除外),在不改变土地合同、规划设计条件前提下,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经原审批单位同意后,可以进行一次商住比例调整。
加大对医护人员、教师、大学毕业生和非公企业高管、技术人员、产业工人等重点人群参缴和使用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将存贷比由现行的16倍上调至20倍,贷款最高额度仍按现行政策执行;对符合生育政策的三孩家庭,允许使用3次公积金贷款,其第二、第三次公积金贷款均按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对2014年6月1日前已使用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每次贷款额度低于20万元(含)的,可再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支持缴存职工在征得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是指本人的父母、配偶及其父母、子女)同意的情况下,提取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住房;实施个人住房商业银行按揭贷款直接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中心城区以外的其他县(市、区),可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当地房价等情况,商当地政府(管委会)参照以上政策执行。
来源: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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