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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率先出台公务员奖励实施办法
记者 陈绍鹏 徐芸报道:在做实做细主题教育过程中,我市按照中央、省委部署要求,在全省各设区市中率先制定了实施公务员奖励办法,进一步规范实施公务员奖励,激励公务员忠于职守、勤政廉洁,提高工作效能,在广大公务员当中树立了“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鲜明导向。
为规范公务员奖励工作,我市以开展主题教育为新的契机,结合上饶实际,制定出台了《上饶市市直机关实施公务员奖励办法(试行)》。奖励的实施范围适用于市委、市政府,及其他市直机关,在审批权限内实施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以及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公务员、公务员集体。
奖励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及时奖励与定期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奖励分为市委、市政府集中奖励、专项重要工作奖励、重大突发事件奖励、年度考核奖励等四种类型。奖励形式除年度考核奖励外,对获得奖励的公务员、公务员集体,颁布奖励决定,颁发奖励证书;获得记三等功以上奖励,同时对公务员颁发奖章,对公务员集体颁发奖牌;对获得奖励的公务员,按照规定标准给予一次性奖金,所需经费将列入各部门预算,予以保障。
在实施奖励过程中,我市坚持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倾斜、向急难险重任务倾斜,对在处理突发事件和承担专项重要工作中,作出突出功绩的公务员、公务员集体,将给予及时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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